审计“八不准”工作纪律是什么?
来自:临沂旗手审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:2019/9/2 统计:1756
核心提示: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、餐饮、交通、通讯、医疗等费用。
审计“八不准”工作纪律是什么?
一、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、餐饮、交通、通讯、医疗等费用。
二、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,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。
三、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、娱乐、旅游等活动。
四、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。
五、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。
六、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。
七、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。
八、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。
下一条:
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
上一条:
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